随着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些行业对厂房、生产工艺、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无尘车间的消防设计不容忽视。一般来说,新建无尘车间一般都有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洁净程度越高,消防安全要求越高。无尘车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但由于无尘车间生产工艺和无尘车间的特殊性,在消防设计上有一些特殊要求。
一、无尘车间工程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二、无尘车间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进行分类。
三。甲类、乙类产生的无尘车间应为单层,防火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车间为3000mm,多层车间为2000mm。丙类、丁类、戊类无尘车间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四、无尘车间工程吊顶和墙板(包括夹层材料)应不燃,不得使用有机复合材料。吊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吊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五、在一个防火分区的综合车间内,洁净生产区和一般生产区之间应设置不燃隔断措施。隔墙及其对应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h,隔墙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6h穿过隔墙或天花板的管道周围的缝隙应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充。
六、技术竖井井壁应不燃,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内每层或每隔一层应采用相当于楼层耐火极限的不燃体进行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隔板的管道周围的缝隙应用防火或耐火材料填实。
七、无尘车间工程每个生产层、每个防火区或每个清洁区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1个:
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同时生产人员不超过5人。
2、丙、丁、戊类生产装置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设置。
八、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从生产现场到安全出口不应经过人员净化的曲折路线,并应配备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九、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和室外安全疏散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增设闭门器。安全疏散门不得使用吊门、旋转门、侧滑门、卷帘门和电控自动门。
十、无尘车间工程清洁区同一楼层的外墙应设置供消防人员通往车间清洁区的门窗,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应在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
专用消防出口的宽度和高度分别不小于750毫米和1800毫米,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特殊消防出口设置阳台,二层至上层设置钢梯。
十一、无尘车间外墙上的吊门、电子自动门和宽度小于750毫米、高度小于1800毫米或装有栅栏的窗户,不应作为消防队员进入工厂的入口。